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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17-12-19 浏览次数:854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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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患者来说,生了病都想转去大医院住院治疗,导致大医院一床难求,基层医院病床又闲置。此外,一些在大医院住院的病人,明明病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可以转去基层医院做康复治疗,却懒着不走。

12 月 17 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针对这种两难的问题,《江西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出台,规范明确了患者转诊标准、转诊程序、转诊原则及保障措施,力争形成合理有序的双向转诊格局。

什么病人可以上转大医院?现在有了标准

实行双向转诊,首先要明确哪些病种、哪种程度的疾病适合在基层或大医院接受治疗。对此,《规范》对转诊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患者病情,在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下列情形的病例及时上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中西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中 " 上转标准 " 为以下 7 种类型: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卫生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依据《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西省 DRGs 手术分级分类目录(2016 年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难以控制的;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处置的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须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有下列情形的患者在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可将其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或管理。

1. 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诊治的;2. 诊断明确的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但需长期管理的;3. 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定期复诊或需长期管理的;4. 恶性肿瘤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5. 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不宜转诊情形:1. 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印发的单病种分级诊疗技术方案中,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的;2. 危急重症患者但病情不适宜转诊的;3.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

转诊有什么好处 ?

预留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规范》提出,我省实施科学转诊原则,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医疗机构区域布局和功能任务、服务能力等情况,结合患者就诊需要,本着安全、便捷、就近、就优原则安排转诊。

患者需要转诊时,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客观介绍可转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专科情况,由患者自主选择是否转诊及转往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作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指导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相关诊治服务,保证患者转诊中得到安全、连续、完整的医疗服务。

转诊有什么好处 ?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转诊将得到优先诊疗,具体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转诊患者将简化手续,采取预留门诊号源、预留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措施,避免重复排队、重复检查等情况,提高转诊就诊效率。

我省提出,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应明确转诊流程、技术支持以及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利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医疗卫生机构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为居民提供整体、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转诊绿色通道

我省提出,各地要合理界定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范围,明确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建立以覆盖主要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双向转诊程序。县级公立医院、城市二级公立医院和同等级的其他医院为基层首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患者须经县级公立医院、城市二级公立医院和同等级的其他医院审核认定。

建立转诊绿色通道,畅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大型医院门诊号源和疑难重症转诊患者快速入院渠道,优先预约、优先收治基层转诊患者,并逐步扩大基层预约转诊的门诊比例。对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患者和术后复诊患者,以及 65 岁以上老年人、5 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区分离等情况,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

我省将着力解决大型医院向下转诊患者困难的问题,将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向下转诊,并提供下转患者在院期间的诊治信息和后续治疗方案。

用差异化的医保报销推进转诊

《规范》提出,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指征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制定内部流程、管理规范等;要设立或指定部门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协调解决转诊过程出现的问题。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协调处理好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双向转诊运行流畅。

我省对转诊患者还出台优惠政策,各地要完善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差别化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对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嘱备案采购基本医保目录内非基本药物,保证下转病人用药和治疗的延续性。

措施:

小病去大医院看将得到控制

实际情况中,有不少市民出于对大医院更为信赖的心理,即使患上常见病等 " 小病 ",也习惯去大医院看病。《规范》提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通过各种媒介,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和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正确引导患者就医。医疗卫生机构也应当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在广大医务人员中树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意识。

我省提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双向转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定期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此外,为打破大医院 " 虹吸效应 ",鼓励引导患者在基层就诊,保障双向转诊顺利实施,我省还提出,将按照 " 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患者在医院诊疗,康复期患者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 " 的总体原则,确定分级诊疗病种范围,引导不同级别医院按分级诊疗目录开展诊疗服务。

互联网大数据手段提升信息畅通

我省还提出,要大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和统一的分级诊疗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制定全省远程医疗发展规划,建设连接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 " 基层检查、上级诊断 " 的有效模式。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来源:江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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