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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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检查、指导、协调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统计、分析全县教育信息、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各类教师招聘计划。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测评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参与协调教师工资发放工作,管理中央、省、市对我县的教育拨款、教育贷款管理县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

(四)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改革;协调、处理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管理体制。

(五)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教育、安全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普通话推广和规范文字工作和校园网点布局调整工作;规范和统一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

(六)主管全县中小学的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学校干部的考察、教师的交流、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教师的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全县学校教职工编制,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规划、做好全县学校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七)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幼儿教育,编制全县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中等职业学校体制改革、教学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教育教学等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核、国家助学金审核发放等工作。

(八)负责审核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经费和局机关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对全县学校的财务收支、校长离任进行审计;管理全县学校财务收支,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统计及教育统计年报汇总工作。

(九)管理全县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组织实施高考、中考、学业水平测试工作,负责考生资料管理,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十)负责管理中小学校舍建设、校舍安全检查、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校舍档案,积极争取上级各类危改项目资金。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切实维护内部稳定。

(十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管理全县现代远程教育。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

(十四)制定全县体育事业年度计划、长期发展规划、远景规划、群众性体育工作计划和规划、少儿运动队伍的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并积极推进体育改革,督促全县的体育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搞好学校、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农村的体育工作。

(十五)组织拟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政策、规定,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工作,研究制定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规定、建议。

(十六)研究拟定加强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规定和我县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计划及远景规划,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制定和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协调本县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的实施和县外有关组织对我县的科技援助。

(十七)归口管理全县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培训,知识产权保护、防震减灾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认定、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合同的认定和登记、技术经纪人资格核准,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的资格审核。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会务、党务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接待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宣传报道、信息网站、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科学技术行政复议、政务公开,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推行电子政务;负责局党委的党务工作。

(二)基础教育股

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包括特教、小学、初中、高中)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教育、安全教育、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普通话推广和规范文字工作;负责全县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籍管理,指导校园文化建设;规范和统一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负责指导农村中小学校园网点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校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人事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编制核定和师资调配、劳动工资审核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公务员、教职工考核、干部年报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领导干部培养、考察、选拔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岗位提高培训和教师的继续教育、计算机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离退休教师和离岗退养民师的服务管理、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负责做好校长、教师评优、评先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内人才交流服务工作,指导与实施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学校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四)职业和民办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编制全县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体制改革、教学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教育教学等工作;严格依法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职业学校法人和师生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举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依法办学工作。审核报批撤销、合并、更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依法办学,对社会力量机构教育、教辅人员进行考核资格审定,协助有关部门对社会力量机构进行考核,指导和参与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有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招生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幼儿教育,加强对公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指导。

(五)计财股

加强和规范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负责审核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对全县学校财务收支进行常规审计、校长离任审计以及报账员移、接交工作,行使教育内审监督职能;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财务收支,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的经济业务状况,行使对学校的资金管理权和监督权;负责做好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统计、教育统计年报汇总、编制局机关年度预决算、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六)体育卫生艺术股

指导和督促全县的体育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搞好学校、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农村的体育工作,积极推进体育改革;制订我县少儿运动队伍的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布局,抓好县体训基地建设,组织选拔队伍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的体育竞赛活动;制订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计划和规划,组建全县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和审批事项;制订全县体育事业年度计划,长期发展规划和远景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的审核,依法管理体育市场;制订全县体育场地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场地建设设计及管理;指导学校做好体育、文艺、卫生教育工作。

(七)科学技术股

拟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定;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制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和建议;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乡镇科技工作。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有关费用的计划安排。研究拟定加强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规定;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工程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火炬、星火、成果推广、重点新产品等科技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审核、指导实施;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和认定;推动重大共性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培训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我县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计划及远景规划,组织、协调本县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县外有关组织对我县科技援助。归口管理全县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合同的认定和登记及技术经纪人资格核准;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资格审核;指导全县科技第三产业发展工作。归口管理专利申请和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防震减灾、科技入园(工业园、农业园)工作。

教育督导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的派驻机构。


马焕斌:党委书记、局长

危日辉: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一萍:党委委员、副局长

余国华: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东辉: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柯书斌:党委委员

沈志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张军年: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吴宪林:县教研室主任

谢贤芳:县教研室支部书记


联系电话:0793-844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