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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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规定,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适应我县实际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本规则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县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措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贯彻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饶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饶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一村一品”计划。

(十三)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承担县人大、县政协议案、提案办复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件审核、档案归集、组织人事、机关财务、后勤保障、保密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承担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简化、宣传、咨询与解答;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股室、人员;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信访股

拟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工作业务基础建设,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承担局综治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挂人力资源开发和市场股牌子)

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及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拟订特岗人员、人才异地引进的调配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有关人才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培训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监督职业中介机构,依法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

(四)公务员管理股

拟订编制公务员录用计划;组织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管理,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组织协调公务员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公务员信息库;组织实施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交流(调任、转任)、回避、奖惩、辞职、辞退、日常登记等管理事项;综合管理政府奖励;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计划;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协调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指导协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承担全县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和服务工作;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申报、选拔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评审委员会组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六)工资福利股

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规划和调控措施;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综合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七)劳动关系股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办法;指导本县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企业人员的转移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科(挂就业促进股牌子)

负责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相关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全市促进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综合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牵头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

(九)社会保障股(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牌子)

拟订全县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规范和协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定社会保险规划、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制度执行情况;拟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贯彻执行职工疾病、慢性病鉴定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承担全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社会保障综合统计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审计下属单位基金管理工作。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及协调工作,组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总支书记、局长张利华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工作。

总支委员、副局长苏笃友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公务员管理、军转干部安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安全生产等工作,联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农村社会保险局。

总支委员、副局长洪贤华同志:协助局长分管财务、人事人才、劳动就业、职业能力建设、“三支一扶”、“一村一品”、引智、综治维稳、普法、计生、民生工程、机关食堂及挂钩乡镇等工作,联系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县人才流动中心。

总支委员、副局长胡家明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信访、工资福利、企业改制(革)、双拥、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老龄、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网上审批、节能等工作,联系县劳动监察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总支委员、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郭素英同志:主持县医疗保险局全面工作,协助分管局长领导妇联、计生工作。

总支委员、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叶常强同志:主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面工作。

总支委员、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刘在贤同志:主持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全面工作。

总支委员、县农村社会保险局局长严强青同志:主持农村社会保险局全面工作。

总支委员、劳动监察局局长方永宏同志:主持县劳动监察局全面工作。

总支委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空缺)同志:主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工作。

总支委员、人才流动中心主任王敏同志:主持人才流动中心全面工作,并协助分管局长做好人事人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三支一扶”、“一村一品”、引智等工作。


联系方式:0793-8466603

邮件:srxrbj@163.com

办公地址:上饶县旭日街道信美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