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 机构职责
  • 内设机构
  • 部门领导
  • 联系方式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和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2、组织实施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沙治沙和各类林业基地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上级林业部门制订的造林、育林、护林和森林经营方面的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对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自然景观、景点实行宏观管理。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报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本省有关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管理山林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

    4、对包括木材生产、森林旅游、木本药材、林木花卉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管理林区公路。组织协调重点木材的调供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工业的生产、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

    5、组织实施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县级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监督全县林业基金的管理使用。

    6、负责管理全县森林自然保护小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县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

    7、组织制订全县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普及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培训与考核。

    8、指导全县林业宣传、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发展、

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

    10、指导县农垦企业计划管理,推广应用新技术,

协助垦殖场搞好企业技改,负责农垦各类报表统计上报。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内外关系,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

档案、信息、信访、保卫、保密、接待以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案件应诉和复议工作;归口管理工、青、妇工作;管理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职称、机构编制,指导全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人才培训、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技师技能鉴定、评审以及全县林业农民技师申报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系统技校招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党务工作。

    2、林政股(与林地稽查征费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清查、消长动态监测,监督造林营林的检查验收;审核和监督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执行限额采伐制度;监督管理木材运输检查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山林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责自然保护小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3、营林股

    组织指导全县造林营林工作以及林木种苗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防护林、城乡绿化林的建设及管理,贯彻执行中央、省、地、县有关造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和审定全县造林绿化规划、速生丰产用材林、商品林业基地的规划,并实施和检查验收;指导、协调、督促部门造林、防沙治沙、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绿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4、计财股

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下达各项林业专项计划,并监督执行审查批复、上报林业基本建设的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林业多种经营项目的审定及建设资金平衡协调工作;管理县级林业基金、各项财政拨款、周转金、林业专项基金、专项贷款和其他资金;审查汇编全县林业综合统计年报和其他定期报表;组织填报农垦、森工企业各项统计年报,抓好县农垦企业的计划管理和上传下达工作,协助开展农垦科研工作,传递信息,推广应用新技术,搞好服务工作。

    另设审计股、监察室,与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党委书记、局  长姜益全:主持林业局党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少峰:分管党委党建、组织、机关党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审计、统计、人事教育、财政惠农信贷通、林业企业贴息贷款、林地(含林地纠纷)、农垦(含林场危旧房改造),调查设计及石人、旭日、枫岭头等镇(乡、街道)的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对口:计财股、林地股、农垦办、设计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茂盛:协助局长分管造林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科技推广、秀美乡村建设、退耕还林、营造林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罗桥、煌固、石狮等镇(乡、街道)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对口:营林股、绿化办、推广站、创森办。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晓明:协助局长分管森林防火、林业保险(含森林保险)、林业产业发展、林权制度改革、林业基础设施,林业工作站(木检站)工作;负责望仙、华坛山、郑坊等镇(乡)安全生产工作。对口:森林消防大队、产业办、五府山站、郑坊站、田墩站、应家站。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贺旭东:分管党委宣传、政法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综治、安全生产(含防汛)、节能减排、老干部、关工委、办公室、综合办、法制办、油茶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武装工作;负责灵山管委会、湖村、清水等镇(乡)森林防火工作。对口:办公室、综治办、法制办、油茶办。

党委委员叶忠勤:分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含纪检、监察、行风政风)工作;负责皂头、五府山、上泸、黄沙岭等镇(乡)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对口:综合办、行政中心服务站。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何国庆:分管党委工会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扶贫、林木种苗、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生态旅游、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茶亭、尊桥、应家等镇(乡)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对口:种苗站、森防站、林场、扶贫村。

党委委员郑火盛:分管党委青年妇女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信访、文教卫生、计划生育、招商引资、林政、野保工作;负责花厅、田墩、四十八、铁山等镇(乡)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对口:林政股、野保站、信访办。

防火办主任汪卫东:负责防火办工作。

森林苗圃主任程晓芳:负责森林苗圃工作,任生态办主任负责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793-844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