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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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贯彻执行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招商的各项政策、制度和措施。

(三)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研究拟定和执行全县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长期规划、发展战略、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拟定年度商务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主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组织督查、考核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

(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

(六)负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合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酒类专卖、生猪屠宰相关管理工作,逐步加强社会商业的行业管理,保护公平竞争。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八)促进城乡市场,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的建设,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和实施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工程。

(九)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建设,负责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十)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相关工作。 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省外资金工作,组织拟定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三资”企业的章程、合同、可行性报告的初审工作,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我县外商投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

(十三)负责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外商投资协会、外省驻饶商会和我县驻外商会、驻外办事机构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县政府驻外机构引进资金和经济协作业务工作。负责对口支援的组织实施工作。为来饶投资客商及在饶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我县。

(十四)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协调、推进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县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十五)负责县人民政府驻上海工作处、县人民政府驻福建广东工作处、县人民政府驻浙江工作处管理职责。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治、综合材料起草、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以及有关外事、党群工作。编制本局财务收支计划、做好本局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本局资产管理、后勤总务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投资管理股

负责本县参加和举办大型招商引资会议的筹备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项目谈判、合同草拟工作;受理投资客商委托业务和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负责定期调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户;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联系县政府驻外工作处;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拟定和执行利用外资的管理规章;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和利用外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合同及其依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进行初审并上报;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指导外商投资促进,拟定利用外资重大招商计划;负责对外商业务接洽、咨询工作,协调推进外商投资重大项目;负责本县的外资引进报批的协调服务;负责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关系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 对外贸易管理股

组织实施对外投资政策及管理规章;依法推进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指导和推进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负责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业务。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商贸服务管理股

组织拟定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负责全县商品市场项目的立项、审核、上报与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进行备案登记,对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进行初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统计督查股

负责内外资、内贸业务信息汇总统计,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统计局报送有关动态和情况分析;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开工建设、投产等全过程开展督查;负责草拟全县开放型经济目标任务计划和年终考评考核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信息和政策法规股

负责收集、整理招商引资各类信息,分析、报告并建立档案;开展媒体网络招商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本县招商引资项目库资料收集;做好本局招商网站管理;负责草拟投资优惠政策,承担宣传外资、外贸出口等相关政策工作,提供投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总支书记、局长周胜:主持商务局及局总支全面工作。

总支委员、副局长叶良斌:负责外贸、外经、外资企业服务协调、口岸、贸促会工作;分管对外贸易管理股、商贸流通股、外贸公司。

总支委员、副局长徐武:驻村第一书记。负责机关内部事务、纪检监察、综治、督查统计、党务、老干部工作;分管办公室、督查统计股 。

总支委员、副局长陈晓琴:负责外资、投资管理、内资企业服务协调、计划生育、妇女、小分队招商及信息工作;分管投资管理股、信息和政策法规股。

对外经济协作中心主任霍平:负责工会、对外联系协调工作、招商项目合同起草、招商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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