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

  • 机构职责
  • 内设机构
  • 部门领导
  •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城乡规划和管理的规定、细则和实施办法。

(二)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并按法律程序完成审批工作。

(三)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配套的各项设施的设计审查。

(四)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编制镇域规划、城镇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负责审批建制镇详细规划。指导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

(五)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储备、用地计划、开发计划和城市建设项目安排,提出土地储备和开发地块的选址及各项技术经济控制指标,参与全县重要建设项目和可行性研究;参与土地出让、转让、拍卖工作和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

  (六)组织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监督建制镇、集镇、村庄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审批和验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七)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占地、建设行为;并对城乡规划管理和各类诉政综合管网规划的编制;负责县城区内市政及管线工程规划方案的讼案件进行应诉、答辩和行政复议。

(八)负责测绘行业和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及地形图测量;组织协调城市测绘项目的实施,负责城乡规划、测绘和城市规划设计管理行业的监督检查。

(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参与对城乡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行政类文件、资料,负责文件的收发、文书、档案、机要、保卫、保密、机关财务、后勤接待、教育和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及下级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工作的督查及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工、青、妇等各项工作;承担局电子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规划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用地规划股

负责制定城乡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参与编制用地规划、区域规划;负责城乡规划设计队伍的资格审批和规划设计市场管理。

负责全县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核定用地位置界线,绘制道路红线图及规划选址图,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内容和有关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延期使用;负责调整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检查复验建设用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规划股

负责认定建设工程申请,综合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通知书》,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核建筑设计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查,负责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城市美化亮化等的审批);负责各项建设工程开工定位工作;负责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督促执法队伍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和用地案件;负责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政规划管理股

负责组织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和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有线电视、光缆等管线工程的规划研究;负责市审批;负责县城区内市政及管线工程“一书两证”的发放;负责确定县城区范围内道路的断面形式及各类工程管线的布置方案,协调各管线的竖向交叉;负责县城区市政、管线工程的放验线、管理及验收工作;负责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资料库。

(五)村镇规划管理股(与村镇规划管理站合署办公)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和协助乡镇政府编制和调整村镇规划工作,负责规划的论证和审查;受县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的政策措施;负责建制镇内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核审批,核发建设项目相关证书;参与建制镇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查处镇域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负责村镇规划的教育培训、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村镇规划数据的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服务股

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办理与办结;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办理程序与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简化;负责相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股室、部门与人员;研究、制定综合服务股的服务规范与准则;按照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及时调整行政服务事项的内容和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相关调研和经验总结;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报建受理,协调组织各项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规划报表统计汇总;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的立法计划,组织全县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则草案的综合性政策的起草、审查及报批;负责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涉及城市规划管理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接待和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局长郭耀才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侯利良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城市规划监督管理、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财务、信访、社会综合管理、精准扶贫、挂钩乡镇的防灾、扶贫等中心工作,联系局工程股。

副局长陈林青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审核、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相关工作等,联系局用地规划股、市政工程股、县建筑规划设计院。

副局长陈远平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村镇规划编制、镇、乡规划审核、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测量、农村村民建房、新农村建设、灵山风景区规划管理以及空港经济区相关工作等。联系村镇规划管理站、局测量队。

工会主席曾英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党务、工会、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妇联、计划生育等工作,联系局办公室。

建筑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兼局工程规划股股长)刘清周同志:协助局长分管茶亭工业园规划管理,工程规划管理等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分管城市规划监督管理、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信访、社会综合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3-8464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