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发委

  • 机构职责
  • 内设机构
  • 部门领导
  • 联系方式

(一)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特别是红色旅游的发展,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旅游行政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内旅游工作。

(二)制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活动。

(三)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和旅游文艺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

(四)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资质的初审。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负责国家、省、市颁布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在我县的实施。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境)旅游相关政策在我县的实施。负责我县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研究出国(境)旅游的发展规模。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我县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指导实施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信访、保密保卫、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督促检查;负责草拟本局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会议文件;负责局内会议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落实上级组织布置的任务;组织和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在我县的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全县旅游业财务工作;承担红色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承担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行业管理股

承担全县旅游管理规定、办法的起草工作并监督实施;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旅游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国家、地方旅游标准的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制订的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在我县的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价格协调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承担旅游安全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承担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县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三)市场开发股

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活动;承担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全县红色旅游宣传推广和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旅游商品和旅游文艺的开发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承担国内、国际及对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外事联络工作。


主任陈学云:主持旅发委全面工作。

副主任叶子俊:协助局长分管行业管理股。其中包括: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的综合业务、旅游数据统计(含旅游投诉)、旅游产品开发(含旅游品牌创建)、乡村旅游(含农家乐)评定等工作。

副主任祝桂花: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和市场开发股。其中包括:招商引资、市场营销(含微信平台)、机关党建(含日常教育)、导游管理、旅游市场开发、部门协调等综合管理工作。

副主任苏俊文:协助局长分管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旅游安全(含综治)、旅游扶贫、旅游厕所、旅游重点项目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3-8466402

办公地址:上饶县吉阳西路10号政府大楼南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