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

  • 机构职责
  • 内设机构
  • 部门领导
  •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粮油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根据有关粮食法规,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对国有粮食企业及从事粮食收购的其它企业和个人进行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和审核,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五)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管好国家和省、县级储备粮,实施粮食宏观调控、适时启动和实施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质量标准和管理。

(六)健全和完善全县粮食市场体系,搞好全县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县粮食行业指导。

(七)负责地方储备粮的行政管理,落实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八)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落实《统计法》,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真实。

(九)负责对全县粮油行业粮油质量、计量的监督管理;定期向省、市粮油质监站及标准化管理部门报告产品质量情况。

(十)负责对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与事权管理。

(十一)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对外联系工作;制定局机关有关规定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和材料以及档案、印章的管理;负责全局的综合性会议组织、政务信息、宣传报道、信访工作、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以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粮食系统人员、工资和机构网点的统计工作。

(二)调控股

负责调研、编制全县粮油产需和收支平衡计划,以及粮油购、销、调和储备的年度及中长期计划;编制全县粮油商品流转计划,汇总粮油购、销、调、存、储备等各种统计资料,以及粮油产品物价管理和信息工作。分析、预测粮油生产和市场形势,负责起草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市场的行业指导。

(三)监督检查股

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依照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县粮食收购资格、仓储设施设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出库质量检验、库存量、经营台帐、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陈化粮处理和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以及储备粮油管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负责对发生在本县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案件进行查处;负责与工商、物价、卫生、技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

(四)财会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保证财政拨付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的财务核算与监管,落实经济责任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与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协调、督促和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协调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协调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财会报表的汇总与上报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行业管理股

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体制机构创新;负责全县粮食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编制和实施;指导仓储设施管理和安全储粮工作;负责行业报表的统计分析;对全县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承担在同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物资的调运;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协调县粮食行业协会工作。


鲁基良(局长):负责局务全局工作,主管政务、劳动人事、办公室。负责协调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工作。

陈志军(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监督检查股的职能工作,兼任粮食局执法大队队长,分管社会稳定(综治工作、安全生产、消防)涉及挂钩乡镇(村)的防火防汛,新农村建设和老建扶贫等工作。

陈建平(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县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工作,食品安全,机关效能作风建设。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固有资产管理、纪检监察、党风廉政(风险岗位能廉建设)、工会工作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3-844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