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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017-00020 发布机构: 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17-11-29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教体字〔2017〕228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2017学年度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学年度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

根据《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意见》(赣教发〔2013〕15号、《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13〕7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87号)及《关于做好2017学年度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17〕44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17学年度学前教育幼儿教育资助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受资助的幼儿应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有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户幼儿。

二、资助标准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中心〔2016〕87号)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三、资助名额分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基础教育专项资金——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的通知》(赣财教指〔2016〕88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县2017学年度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77万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中心〔2016〕87号文件精神“建档立户子女就读幼儿园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发放资助金”,其资金可资助514名建档立卡户幼儿,截止2017年9月5日我县“建档立卡户”幼儿在籍在校人数为2129名。为确保建档立卡户幼儿资助全覆盖,不足资助建档立卡户子女的资金由县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予以安排。具体资助人数见《2017学年度全县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人数分配表》(附件1)。为保证建档立卡户子女能及时获得资助,帮助其顺利入园,开学初县政府对2129名建档立卡户幼儿已提前资助到位,本次省拨专项资金77万,按1500元/人折算成514名资助指标安排于各校,请各校从2129名(已挂在义教资助微信群)已资助的建档立卡户幼儿中拟出本辖区已资助的建档立卡户幼儿指标数导入国家和省资助系统,并完成相关资助工作程序及时上报局资助中心(本次上报的资助名单无需再补资金)。

四、工作流程

1.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幼儿经所在幼儿园审核通过的,学校(幼儿园)帮助其填写《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建档立卡户幼儿实行“一签式”资助,由学校或幼儿园从“一生一档”中提取相关资料)。

2.审核。各中心小学将各幼儿园上报的建档立卡户幼儿名单报送县扶贫办审核认证。凡被认证为建档立卡户幼儿的要经县、乡扶贫办盖章签字,学校、幼儿园存档备查。

3.公示。对经过县扶贫办认证后的名单进行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发放资助回执单和建立资助档案。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幼儿补助金发放,防止资助金漏领、冒领等现象发生,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受助学生必须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发放确认回执单”(见附件5)回执单未经学生家长确认(签字)或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视作违规发放。回执单相关信息由学校负责填写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后收回学校存档。同时,各校(园)还要将受资助幼儿的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及相关贫困依据、公示名单现场拍摄的照片等一并存档,其档案材料由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装订存档,各相关幼儿园也应保留一份备查,本次受助学生的档案与其他未录入系统的建档立卡户受资助幼儿档案分开管理,本次受助录入系统的案卷封面编名为“2017—2018年度学前基础教育专项资金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未录入系统的受助幼儿材料编名为“2017—2018年度政府扶贫资金资助建档立卡户幼儿材料汇编”,所有资助资料留存5年以上备查。

5.资助金发放。

(1)资助金通过财政惠农 “一卡通”系统发放 ,每个受助幼儿的资助金一律由受助学生“一卡通”户主的户籍所在地财政所发放,“2017—2018学年度学前教育建档立卡户幼儿资助金已发放到位”(具体名单各学校到当地财政所确认,资助中心届时也会将受助学生信息挂上饶县义教资助微信群,供各校参考、核对,请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2)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各校必须将受助幼儿信息分别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导入,并于12月1日前完成两个系统的数据填报及审核工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分两个学期填报。各校要从“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报局资助中心(见附件4),请务必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以便县资助中心按时完成系统发放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各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使党和国家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2.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要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如发现工作中弄虚作假、关亲顾友的我们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材料上报要准确及时。学校务必于12月1日前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并上交附件3纸质稿(经财政所核对盖章),附件3、4电子稿打包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srxzzzx@163.com,邮件统一按“...学校2017-2018学年度学前教育资助”的主题发送;学校留存材料:附件2、3、4、5。

4.为做好资助工作,请各校负责幼儿资助的工作人员加入上饶县资助工作群( 添加微信群请进入添加朋友—-面对面建群输入8448;qq群号:290760840),并在群共享中查阅下载本辖区内录入资助系统的幼儿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兴贵

联系电话:0793-8448910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全县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人数分配表.

2. 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doc

3. 上饶县2017-2018学年度学前教育资助金发放表.xls

4. 2017-2018学年度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专项资助金系统录入).xls

5.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发放确认回执单.doc


 附件下载:

1、原文件及附件1,附件2、附件5下载

2、附件3-1,附件3-2下载

3、附件4下载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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