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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017-00022 发布机构: 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17-11-23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教体字〔2017〕225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考核方案(试行)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考核方案(试行)


各镇(乡、街道)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支教教师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其工作职责,根据《江西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8号)和《关于做好上饶市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所有参加“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中的支教教师。

二、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小组由县教体局和受援学校共同组成。

三、考核方法

支教教师考核由常规考核项、受援学校师生评议项和加分项组成。其中:受援学校负责实施日常考核工作;县教体局考核组负责师生评议项和加分项考核工作。

(一)常规考核项(75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支教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

1.德(15分):主要考核支教教师思想道德表现,师德考核优秀记15分,合格记10分,不合格记0分。    

2.能(25分):主要考核支教教师的教学水平以及发挥自身能力、提高受援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情况。

(1)备课(5分):教案规范,项目齐全,符合教学标准和要求。

(2)课堂教学(10分):突出素质教育,体现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把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贯穿到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课堂组织结构合理,知识传授准确,教学效果明显。

(3)课外辅导和作业批改(5分):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按时批改作业,作业数量符合要求,有批改记录。

(4)教学研究(5分):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高质量完成学校要求的听评课数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主动承担说课、作课任务,发挥自身能力,提高受援学校教学水平。

3.勤(20分):主要考核支教教师的工作态度和遵守纪律情况。支教教师日常出勤情况由受援学校负责考勤。支教教师因事、因病请假,3日以内(含3日)由受援学校审批;4日(含4日)以上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累计病、事假30天以上,终止支教资格。

每位支教教师每学期出勤满分20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1天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婚、丧假按规定时间休假的不扣分;超出规定时间每天扣1分。各受援学校要严格出勤管理,责成专人负责,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出勤情况每月公示一次,每学期末以校为单位,将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备案。

4.绩(15分):主要考核支教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效果。支教教师纳入任教学校教师统一管理,要服从任教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协助教学校长抓教学管理,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1)支教教师一年内上公开课、示范课不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2分,本项分扣完直接扣考核总分。

(2)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和对受援学校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开展“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帮扶活动,每学期开教育教学讲座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3分。

(3)服从任教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主要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较上一学年有明显提高。每退一位扣3分,本项分扣完直接扣考核总分。

各受援学校每学期末按以上四个方面内容对每位支教教师进行考核评分,两学期得分的平均分为整学年得分。

(二)师生评议项(15分)

工作得到受援学校领导、师生的认可,在学年末县教体局考核小组组织的师生评议中,满意度达90%以上的记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1分,直至0分。

(三)加分项(10分)

1、每学期工作日期间95%以上的时间吃、住在支教学校的加5分。

2、支教教师工作量必须达到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超过平均工作量的加2分。

3、担任毕业班主课教学、班主任、教研组长等工作的加3分。

四、考核等次的确认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考核分80分以上)、合格(考核分60分——80分)、不合格(考核分60分已下)。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考核不合格:

(1)综合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

(2)由于工作失误,受到纪检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

(3)无故旷工7天以上的;

(4)有其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支教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2.奖励性支教补贴的分配。支教教师奖励性支教补贴由受援学校按考核结果的额度一次性发放。个人奖励性支教补贴额度计算方法为:受援学校奖励性支教补贴总额除以受援学校支教教师考核得分总和再乘以支教教师个人考核得分。

考核不合格的支教教师不得发放奖励性支教补贴,且其派出学校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支教教师,派出学校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支教人员,县教体局颁发优秀支教教师证书。同时,在本校职称评聘工作中,列同等考核分教师(没有支教经历教师)之前,给予优先评聘。

4. 县教体局给每个支教教师建立支教考核档案,受援学校为支教教师建立《上饶县“两区”人才支教申请表》《支教教师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记录表》和《上饶县“两区”人才支教考核登记表》等年度考核工作相关材料和意见。支教期满,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下载

1.支教教师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记录表

2.上饶县“两区”人才支教申请表

3.上饶县“两区”人才支教考核登记表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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