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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人乡委员会 石人乡人民政府 关于石人乡信访工作的应急预案

来源:石人乡 发布时间:2018-01-01 【字体:

各村、乡直乡属各单位:

为保证我乡在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信访事件,维护石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

    二、成立信访工作应急反应领导小组

  组 长:刘仁强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徐小干    党委副书记

成  员:魏灿达      人大副主席

        毛力平    综治办副主任

       饶百寿   司法所所长

            陈进宾      综治办副主任

      胡灵仙   石人村党支部书记     

 陈国平   郑宅村党支部书记 

      汪  颂    桐坞村党支部书记

      李盛华   汪宅村党支部书记

      张  翼   双龙村党支部书记

       陈仕辉    青山村党支部书记

      缪绅财   苏桥村党支部书记

            王  龙      荷叶村党支部书记

      毛必耀     毛宅村党支部书记

      姜身波   杉树村党支部书记

信访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办,由魏灿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8743007。

三、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应将排查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信访应急工作。

    (一)进京访应急措施

严格管控进京访,当发现有人进京访的情况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实施:

1、乡信访办立即通知上访人所在村干部,迅速掌握上访人数、离开时间、目的地和有关基本情况。

2、对信访人员离开不久、尚在途中的情况,立即派出乡、村干部到可能出现的车站、路口进行拦截,劝返。

3、乡立即向县信访局汇报有关情况。

4、由乡领导带领信访办干部和所在村干部立即赴京接访,做好劝返工作。

(二)到省、市访应急措施

1、乡信访办立即通知上访人所在村干部,迅速掌握上访人数、离开时间、目的地和有关基本情况。

2、对信访人员离开不久、尚在途中的情况,立即派出乡、村干部到可能出现的车站、路口进行拦截,劝返。

3、乡立即向县信访局汇报有关情况。

4、分管领导或包干领导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省、市政府机关所在地,与省、市工作小组一起做劝返工作,尽量把影响降到最小,把上访人员尽快带离现场,不滞留过久。

  (三)到县访应急措施

  尽量做好不到县访的工作。当发现或接到有到县访的通知后,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安排相关责任人争取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与接访人员一起做好劝返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将上访人员带离现场妥善处理。

(四)应急经费和车辆使用

根据《信访条例》和应急的需要,乡政府预留信访应急资金,乡里车辆要随时服从调度,确保能迅速疏导和处理集体上访事件或重大信访事件。车辆保障和所有接访费用原则上由上访责任单位承担。

四、对正要赴省、进京,去市、县访的情况处理

  对正要赴省、进京,去市、县访的,接到信息后,由乡分管领导或信访办带领,上访村派出以村书记或村主任带队的二至三名村干部,派出所视情况派出若干名人员,对准备上访的人员进行劝阻、疏导,并做好思想工作。

  五、对发生情况的处理原则和要求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一)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各村委会、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有关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推诿。

  六、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一)由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二)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信访工作人员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三)上访人所在村委会将事件的整个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乡信访办。

  七、加强值班及信息报告工作。

  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对信访老户及可能发生进京、赴省上访的人员进行24小时监控。随时掌握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在特定时期、敏感时期和重大事件发生时期,每天向乡信访办报告。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信访应急领导小组,杜绝因推诿扯皮和不负责任导致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八、责任追究

  对导致信访事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中共石人乡委员会

                                        石人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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