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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索引号: 27-2017-00002 发布机构: 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7-03-10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规党字【2017】01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下属各单位:

《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支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饶县城乡规划局党支部

2017年3月6日

                                                        

上饶县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

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扎实推进我局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结合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着力发现一批案件线索,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使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防止运动化、走过场。通过“集中整治”,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努力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时间:从2017年3月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范围

全县城乡规划系统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单位、股室、服务窗口。

(三)“集中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和查处发生在基层的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典型问题,具体问题为:

1.在城乡规划管理中以权谋私(私用职权影响承接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测绘、有关工程、推销商品等)、执法不公问题,特别是“小微权力贪腐”等严重违纪问题;

2.在日常工作中违规向服务对象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及服务对象财款等问题;

3.在基层行政审批中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吃拿卡要、徇私枉法、优亲厚友等问题;

4.在农村危房改造及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侵占等问题;

5.在基层服务工作中办事态度生冷、作风简单粗暴,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应付了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平台,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集中整治营造浓厚氛围。要重点宣传开展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范围和方法措施,及时反映整治工作进展和亮点。要经常进农村、企业、社区,宣传集中整治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自身利益的作用成效,使集中整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要结合职能要求,对照“集中整治”重点内容,深入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时整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教育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相关股室自查自纠情况请于4月25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广开渠道,排查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开门纳谏、接受监督(县局举报电话:0793-8464576)。以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股室、人员为重点,主动出击,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明察暗访,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征询问题线索。

(四)精准发力,查处问责。局监察室要层层“起底清仓”,精准发力,处置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充分发挥纪律约束作用。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问题发现、整治和查处不力的,严肃倒查追责。

(五)创新举措,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权力运行、干部激励保障和容错纠错等方面,因地制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堵塞漏洞,源头治理,力争在党员教育管理上有新方法,规范权力运行上有新举措,干部激励保障和容错纠错上有新思路,便民惠民制度体系建设上有新亮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在2016年“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把2017年“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由局长郭耀才任组长,领导班子为 “集中整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压实责任。“集中整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督办,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排查和问题整改,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

(三)注重实效。“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切实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什么问题;要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使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政务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得到一次深刻纪律教育,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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