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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房改房(无异议公告)

来源: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7-12-22 【字体:

县农业局房改房

房产坐落于七六东路6号2栋,经档案查询,未找到该宗土地登记权属证明材料。经查,该栋楼房产在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大部分房屋已办理房屋登记。现该栋楼业主申请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为证实提供的土地权属来源及相关证明是否属实,该宗地是否存在权属异议,上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宗地来源存在异议,均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上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联系电话:8442561)。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们将依据《上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县府办发[2017]60号)的要求,按照“地随房走”原则,按300元/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补交出让金后办理土地地分割登记,土地用途为居住用。

上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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