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开

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2017-00016 发布机构: 上饶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8-19 主题分类: 文件公开
文 号: 饶县府发〔2017〕 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上饶县脱贫攻坚总体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上饶县总体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饶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  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县脱贫攻坚总体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2017年底上饶县实现脱贫摘帽,55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发生率降低至1.8%以下。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确保“二率一度”达标,精准识别率、精准退出率和满意度达到国家、省、市要求。

工作措施

一、实施十大扶贫工程,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围绕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坚持发展生产和促进就业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基础设施脱贫一批、生态保护和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健康扶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通过有效帮扶解决26082名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

结合产业扶贫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县政府整合2.694亿元作为贫困户产业发展股金用于引导、支持相关经济组织发展农业、旅游、光伏发电等产业,确保产业扶贫项目每年实现股金分红5625万元,贫困人口平均每年从产业扶贫中获得不低于750元的利益分红等稳定收入,同时带动全县贫困村从产业发展中获得总额359万元的分红收入。

1.大力扶贫农业主导产业

(1)中华蜜蜂养殖。计划投入1000万元,带动贫困户1000户增收。(2)高产油茶种植。计划投入1000万元带动贫困户1000户。(3)发展无公害蔬菜。计划投入1200万元,带动1200户。

2.发展乡镇优势产业

根据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投入2000万元扶持发展毛竹、茶叶、果蔬等优势特色产业,带动2000户贫困户。

3.发展光伏扶贫产业

投入400万作为光伏电站基础建设资金,市城投负责电站建设投入总装机容量33兆瓦。帮扶贫困户6600户,户年均增收3000元。

4.发展旅游产业

由上饶市玉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融资20000万元,用于发展乡村旅游等产业,实现7500户贫困户增收脱贫。

(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和移民办、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供销合作社、开发办、邮政公司、电力公司、国土局、农商行、各乡镇街道。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其它为参与单位,下同)

(二)实施就业扶贫工程

以“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为目标,建立就业帮扶对象基础台账,提高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精准度。

一是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和基层服务二个平台

二是开展三个进乡村。

1.送岗位进乡村。组织开展46场送岗进乡村活动。乡镇和贫困村要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等社会服务类扶贫就业专岗用于安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劳动力,每个贫困村至少开发1个,县人社局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17年开发专岗200个;县林业局要开发生态护林员岗位,用于安置贫困户劳动力,2017年计划开发生态护林员岗位280人,补贴金额280万元;县教体局要通过入户走访,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实际,要求全县学校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主动深入基层与村(居委会)干部协调,提供相适应的岗位。2017年,全县落实100名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或寝室管理员,帮助解决就业。

2.送培训到乡村。完成就业扶贫岗位技能培训46期;“雨露计划”培训200余人次;“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450人;红杜鹃家庭服务培训贫困家庭妇女50人;

3.送服务进乡村。突出抓好“六个一”产业扶贫工作,通过光伏产业、油茶、毛竹、电商等产业带动贫困户就业。

三是实现四个覆盖。

1.信息采集全覆盖。

2.政策宣传全覆盖。制作《劳动就业》栏目不少于30期、就业创业电子显示屏不少于5个。

3.创业扶持全覆盖。对有创业项目贫困户劳动力,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金融服务与支持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就业服务全覆盖。实施就业服务到村社工程,将创业和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工作向村、社区下沉,形成“县、镇(乡、街道)、村(社)”的三级就业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工部、林业局、公安局、县团委、县妇联、各镇(乡、街道))

(三) 实施安居扶贫工程(危旧房改造、易地搬迁)

1.大力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2017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困难群体安居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建档立卡中特别困难户每户补助3万元,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2万元;建档立卡中危房户或无房户、低保户、残疾贫困人家庭每户补助1.9万元;其他一般困难户1.35万元;维修户每户补助0.5万元

2.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扶贫攻坚期(2016年至2017年)全县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301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80人,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1132人。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委农工部(新村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公司、县规划局、城南新区建设管委会、县供电公司、农发行上饶县支行)

(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扶贫工程。

坚持科学合理安排使用扶贫专项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政策性融资贷款,加强“八大类”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我县2017年脱贫“摘帽”打下坚实基础。

交通方面:投资3406.41万元建设25户以上自然村道路,完成通村或25户以上自然村道路14.07公里、通户道路32.73万平方米。

饮水方面:投资659.04万元,支持供水管网建设。投资1819.61万元建设高位引水工程。投资69.8万元建设打井工程。投资1240.98万元建设自然村内排水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用上安全卫生水。

住房方面:投入7819.25万元,加强贫困村危房维修改造、拆除、重建工程和排污沟渠建设,完成危房拆除66.73万平方米、危房维修2719户、重建701户,确保贫困户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用电方面:2017年投入资金3535.84万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新建改造配变111台,总容量197000千伏安,改造0.4千伏架空线路66.025公里,对18个贫困村农网进行改造升级。实现100%农户通生活用电,村委会所在地通动力电。

通讯方面:村委会所在地通宽带网络,100%农户能收看电视节目。

环境建设方面:投入资金1947.15万元,建设、购置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85%以上农户享有水冲式卫生厕所,25户以上自然村排水排污沟渠基本健全,正常年份降雨期无内涝现象,平时无污水横流现象。25户以上自然村有垃圾集中收集点。

公共服务方面:投入1926.50万元,建设贫困村卫生室、文化室等基础设施。联合新建文化室、卫生室38个,联合改造4个,独立新建文化室4个、改造1个,独立新建卫生室3个、改造1个。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新村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局、县农业开发办、县工信委、农发行上饶县支行、中国移动上饶县分公司、中国电信上饶县分公司、中国联通上饶县分公司)

(五)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

一是落实生态补助补偿机制

1.落实造林补贴项目3000亩,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项目1.21万亩,森林抚育项目2299亩,建档立卡贫困户公益林面积7848.8亩。

二是落实生态工程项目建设

实施垦区、林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垦区危房改造任务5783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865户,3476人。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水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379户,5500人。

三是落实生态保护人员公益性岗位

安排贫困户生态护林员280名,每人每年1万元,安排村级森林防火护林员。覆盖贫困建档立卡人口218人,每人2600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和县林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

(六)实施社会保障扶贫工程

加大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力度,坚持应保尽保、动态调整,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7-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达到3660元/年、4260元/年、4860元/年、5640元/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2017年全县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至少达到225元/月,2020年至少达到325元/月。实行应保尽保。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的符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逐年提升常补对象占低保对象的比例,原则上2017年达到15%,2020年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个百分点,达到20%-25%。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中:特困人员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按75%的比例予以救助;其他一般建档立卡贫困户取消起付线,按55%的比例予以救助。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发挥特别救助制度的作用,提高农村贫困群众抵御突发风险的能力,缓解农村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返贫问题。 动员慈善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积极引导慈善资源介入,形成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叠加效应。

(责任单位: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办、残联、妇联)

(七)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以“两不愁、三保障”的国家扶贫综合标准为指导,统筹相关部门保障政策资源,免费资助“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医保报销水平,建立大额医疗保险,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对患病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七条保障线,使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0%以内,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对扶贫病房增挂“扶贫病房”标牌。贫困患者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定点医院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残联、县妇联)

(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建立全县贫困家庭学生构建到户、到人精准的扶贫工作体系,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从入幼儿园全程追踪到完成高中、中职教育,实行减免学费、补生活费和培训费等政策,对考取和就读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按贷、助、减、补等政策给予多元资助。到2017年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困而辍学的目标。加大保学控辍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以镇(乡、街道)政府主导的保学控辍工作机制,比对筛选和家访确认的九年义务制教育阶段辍学学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劝返到位。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6-15 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镇(乡、街道)、民政部门、村委会、学校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送教上门服务计划。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从制度上消除因贫失学辍学现象。按每人每学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教科书政策。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特教学校和初中学生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费补助。对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生均每学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按贫困程度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次发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用于解决大学第一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并按录取省内院校每人500元、录取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用于解决新生入学路费及入学初期的生活费。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等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每生每学年850元。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在校人数15%的比例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本县户籍的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大学生提供每年8000元、研究生提供每年12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资助全覆盖。通过精准识别后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2015---2016学年度、2016---2017学年度在本县各个学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没有享受到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由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予以补发到位。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团县委、县人社局)

(九)金融扶贫工程

    政府安排风险金,做好“产业经济体+扶贫贷”,按照1:8的比例撬动银行资金,扶持重点企业,带动贫困户就业,带动贫困户受益。对政府支持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推进小额信贷通,采取贴息、风险金等扶持贫困户,发放5-50万元的小额贷款,实现应贷尽贷。

(十)电商扶贫工程

    在每个贫困村建成一个电商扶贫站点,支持电商扶贫站点+农产品基地+专业合作社建设。完善全县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解决农村电商包裹出村进户问题,提高电商扶贫物流配送能力。

二、完善机制建设,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

(一)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强化结果运用,既是对扶贫责任的加压,也是对扶贫工作的倒逼。考核内容要全面。要与省《考核办法》和第三方评估要求认真对照、逐条对接,从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等各个方面对脱贫工作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委办、政府办)

(二)建立精准脱贫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贫困户、贫困村、退出标准和工作流程,坚持规范操作,切实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正。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后至2020年,继续享受中央、省、县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

(责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三)建立扶贫资金整合投入机制。科学制订脱贫攻坚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中央财政、省、市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生产等方面的涉农资金,以及政府间帮扶资金进行归集整合,以十大扶贫工程为平台建立项目库,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统筹安排、捆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40754.8 万元,整合资金重点支持55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人民银行、金融办、银监会、扶贫和移民办、审计局、监察局、检察院、农信社、农行、农发行、邮政银行、国税局)

(四)完善定点扶贫机制。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向建档立卡贫困村派驻村工作队,落实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工作机制。动员党员干部与派驻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帮扶负责人。

(责任单位:组织部、扶贫和移民办、县委办、政府办)

(五)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责任单位:统战部、工商联、商务局、园区办、国税局、地税局、扶贫和移民办)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精准扶贫强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脱贫攻坚指导、协调和调度,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责任单位: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各镇(乡、街道))

(二)健全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实行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挂点领导包乡(镇)、挂点单位包村、帮扶党员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

(责任单位: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扶贫和移民办)

(三)加强脱贫攻坚考核督查。认真落实乡镇和县直单位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机制,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责任单位:县委办、组织部、政府办、扶贫和移民办、统计局、监察局、审计局)

(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好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各镇(乡、街道))

(五)加强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脱贫攻坚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县乡两级扶贫机构的设置和职能。

(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办、各镇(乡、街道))

(六)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我县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成就,生动报道各地、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深入挖掘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广泛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树立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