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人乡委员会 石人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度春季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春季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人乡委员会
石人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2日
中共石人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印发
2017年度春季人口计生优质
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人口计生今冬明春优质服务活动动员会精神,继续保持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势头,迅速掀起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高潮,决定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2017年度春季人口和计生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则,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突出关怀关爱活动,以优质服务为主线,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为我乡201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打下基础。
二、工作目标
各村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高峰时机,为广大群众宣传国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通过2个月集中扎实的工作,全乡重点对象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必须完成任务数的10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必须完成63例,征收历年尾欠社会抚养费到位率达到60%以上,力争社会抚养费当年征收面100%。
三、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17年1月22日起至3月22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1月22日至1月26日)。
主要任务是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利用春节期间流动人口集中返乡之机,集中开展辖区内人口婚、孕、育情况的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国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第二阶段:集中清理、优质服务(2月3日至3月10日)。
主要任务是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做好环孕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社会抚养费征收、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等工作。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确保成效(3月10日至3月22日)。
主要任务是针对优质服务活动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专题解决或召开会议部署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彻底解决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两年来,人口计生工作面临诸多挑战,机构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单独二孩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给人口和计生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以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排除干扰,真抓实干,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各村要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对比全乡情况分析问题找差距,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更加有力的工作方案和奖惩措施,召开村、组两级干部动员大会,精心组织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好2017年度春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包干村的乡级领导,要加强对所包干村的督促和帮助;乡计生办要做好业务指导、服务和通报工作。活动期间,乡党委、政府将对各村计生工作进行每周督查通报,对于在活动期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排名全乡前三名的村予以通报表彰,对季度综合排名全乡倒数第一的村实行表态发言,考核结果将列入2017年度计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二)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取得实效。要以育龄妇女环孕检为切入点,以全面落实避孕节育、补救措施为重点,努力提高全乡计生服务整体水平。一要全面开展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各村要对所有的服务人群,重点是务工返乡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面进行一次环孕检,通过查环查孕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避孕节育和怀孕生育等情况,力争把计划生育管理做在孕前。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学校、站所)环孕检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学校、站所)要在2017年3月份组织所有应参检干部职工(或干部职工配偶)到乡计生服务所进行环孕检,以有效遏止干部职工超生违育事件的发生。二要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确保完成乡里下达的指标任务;严格控制好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2017年度当年度计划外出生的首次征收数额要求达到18000元以上,对2016年度未征首次征收数额要求达到16000元以上,2015年度之前(包括2015年度)未征首次征收数额不得低于15000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首次征收数额要求达到26000元以上,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兑现率,扩大征收面。是党员干部的,一律落实党纪政纪处分。三要继续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各村要抓住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采取“三结合”方式,即集中送检和个别送检相结合、平时送检和节假日送检相结合、宣传教育和利益导向相结合,动员、引导更多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不断提高目标人群的覆盖率。
(三)加强部门配合,实行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领导重视、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广大群众参与”的原则,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全乡人口计生工作。乡公安、卫生、民政等系统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要按照部门分类信息共享联系通报函的要求,做到部门间政策兼容、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乡派出所、乡卫生院等部门要依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落实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的双向管理。
(四)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关怀关爱。各村要将我国传统节日民风民俗与计划生育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报纸、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利益导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保健、单独二孩政策等知识;各村要出专栏,在交通要道和人口密集处追加2-3条计生宣传横幅。乡、村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村入户为育龄群众提供生育关怀;对外出务工人员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活动,为他们提供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免费服务项目。春节期间,乡里将结合领导干部“1+1”结对帮扶困难二女户活动,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对困难计生家庭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各村、乡直各单位每个领导干部至少要走访慰问一户困难计生家庭,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计生户手中。
五、考核办法
(一)、上环(三代环)、人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必须完成季度任务数,其中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完成一对由乡政府补助工作经费90元。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超额完成季度工作目标的按超额百分比加分,加分上限为20分。
(三)、季度结束后实行百分制考核。优生检测占25%,上环及药具的使用占15%,社会抚养费占60%。
(四)、季度结束后完成分数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在85分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村依次奖励工作经费5000元、4000元、3000元,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村各奖励工作经费2000元。在85分以下且排名后三名的村依次在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上扣除5000元、4000元、3000元,排名倒数第一的村支书在乡、村干部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五)、在本季度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村,包村班子成员和包村干部停止一切工作,下到包干村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直至季度任务数完成为止。
附件:石人乡2017年度春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工作目标
附件
石人乡2017年度春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工作目标
村别 | 上环 | 人流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对数 | 历年社会抚养费拖欠征收指导数(万元) |
杉树村 | 3 | 2 | 5 | 4 |
毛宅村 | 4 | 3 | 7 | 6 |
荷叶村 | 3 | 2 | 5 | 4 |
苏桥村 | 9 | 5 | 13 | 12 |
青山村 | 3 | 2 | 5 | 4 |
双龙村 | 3 | 2 | 5 | 4 |
郑宅村 | 3 | 2 | 5 | 4 |
汪宅村 | 3 | 2 | 5 | 4 |
桐坞村 | 3 | 2 | 5 | 4 |
石人村 | 5 | 3 | 8 | 7 |
合 计 | 39 | 25 | 63 | 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