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详细内容

上饶市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5-06-25 浏览次数:635 次 【字体:
 上饶市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上饶市华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位于上饶县枫岭头镇,现有一期工程已建设并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生产规模为年处理3万吨金属污泥,产品为海绵铜2760t/a。为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合理处置和最大化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社会的号召,上饶市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决定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扩建,充分综合利用金属废物(废液),生产满足市场需求的各类重金属。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了解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予以公告。

一、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上饶市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技改前原名为上饶市华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位于上饶县枫岭头镇永丰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8′45.92″,北纬28° 27′6.85″),北靠320国道,东与上饶经济开发区接壤。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项目总投资:20859万元

(5)项目生产规模:年处理16万吨金属资源,具体为年处理4.5万吨含铜烟灰和2.5万吨废酸生产电积铜、七水硫酸锌、碱式碳酸锌、氯化钠和硫酸钠;年处理6万吨电镀污泥生产电积铜、硫酸镍、氢氧化铜和氢氧化镍;年处理1.5万吨酸洗污泥和5000吨退镀液生产电积铜、硫酸镍、氢氧化铜和氢氧化镍;年处理5000吨固体含铜废物生产电积铜;年处理5000吨含镍废物生产硫酸镍。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因子烟尘、so2nox、硫酸雾和hcl,在正常排放情况下,环境空气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电镀污泥生产线有部分生产废水排放,外排量为8m3/d,工艺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反渗透处理后,车间排口外排废水中的五类重金属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中标准限值;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4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bod5ss。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处理达标后的工艺废水一并通过管用管道接入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污管道,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排放对信江水质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各主要噪声设备经采取降噪措施后,能够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标准的要求,无超标现象,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影响

本项目在落实原料贮存场地、危废暂存间、危险化学品库及各生产车间地面等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工程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三、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脱硫塔(双碱法)。陶瓷多管除尘器正常运行对颗粒物的去除率≥98%,脱硫塔对so2的去除率≥85%,脱硫塔对氮氧化物的去除率能达20%。处理后烟尘、so2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要求;各生产车间产生的硫酸雾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后,最终经一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硫酸雾和hcl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电镀污泥生产线有部分生产废水排放,工艺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反渗透处理后,车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的五类重金属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中标准限值。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达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处理达标后的工艺废水一并通过管用管道接入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污管道,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拟采用消声、隔声、减震的措施对各噪声设备进行处置,并同时加强厂区绿化。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灰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要求临时贮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浸出渣、铜镉渣、钴镍渣、铁渣、混盐、工艺废水处理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按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场所,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清运卫生填埋。

四、环评结论

上饶市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枫岭头镇现有场地内。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和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对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大意义。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等全部经过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pbascrcdcodnh3-nso2nox排放总量均能符合江西省环保厅、上饶市环境保护局和上饶县环境保护局下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因此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上饶市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工厂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使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饶华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饶县枫岭头镇

    编:334000                          人:刘娟

联系电话:18827937658                     邮箱:550937339@qq.com

六、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

    编:330002                         

    真:0791-86866519

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866517        

    箱:3282642@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1)公众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想进一步了解本工程、或对本工程有上述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发布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及环评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请您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

九、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服务。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56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