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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石狮乡至灵山旅游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络公示

发布时间:2015-09-14 浏览次数:523 次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上饶石狮乡至灵山旅游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进行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概况、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相关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上饶石狮乡至灵山旅游公路工程

项目概要:上饶石狮乡至灵山旅游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地处上饶吉阳湖旅游区及灵山景区附近,上饶县本地及灵山旅游车辆进出较多,本区段公路具有集散功能,结合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标准分段设计,设计速度采用60/40km/h,路线全长17.95748 公里,其中利用罗桥至临湖公路4.0 公里,新建路段长13.95748 公里。其中包括:k0+000~k8+070为二级公路,路基总宽度为10米;k12+070~k17+95748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为23米。项目总投资12631.87万元。

建设地点:上饶县石狮乡、清水乡。

工可推荐方案的路线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村道c367 至吉阳村,与村道c362 平交后,沿吉阳水库向西而行至横山村,在与县道x629相交后,沿罗桥至临湖公路至常阜村,路线折向西,经双溪村、左溪村,路线终于灵山景区服务区附近,与村道c844 大苍垅至塘坞公路在k0+580 处相交,终点桩号k17+957.48,

路线所经过的主要控制点:省道s201 与村道c367 相交处、吉阳村、吉阳水库、县道

x629、常阜村、灵山景区服务区。

表-1 一级公路主要技术指标表

指标名称

单位

采用指标

公路等级


一级公路

设计速度

km/h

60

路基宽度

整体23

行车道宽度

4×3.5

硬路肩宽度

2.5

桥面宽度

与路基同宽

汽车荷载等级


公路—i级

大中桥、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100

最大纵坡

%

6

路面型式


沥青砼

表-2 二级公路主要技术指标表

指标名称

单位

采用指标

公路等级


二级公路

设计速度

km/h

60/40

路基宽度

10

行车道宽度

2×3.5

硬路肩宽度

0.75

桥面宽度

净9+2×0.5(防撞墙)

汽车荷载等级


公路—ii级

大中桥、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100、1/50

最大纵坡

%

6

路面型式


沥青砼

表-3 建设规模表(含左溪挂线)

指标名称

单位

采用指标

路线总里程

公里

13.95748

占用土地

582.4

拆迁建筑物

平方米

8840

路基土石方

千立方米

127.873

平均每公里土石方

千立方米

9.224

防护、排水工程圬工

千立方米

75.473

沥青混凝土路面

千平方米

236.7

中、小桥

米/座

270/5

涵洞

69

平面交叉

1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上饶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上饶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51070387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791-88181150   电子邮箱:1367526118@qq.com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198号天泽园三栋四单元601室 邮编:33000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1、本项目工程分析及污染源分析;2、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环境质量现状调查;3、环境影响分析,包括施工期和营运期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等;4、水土流失分析;5、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6、环境风险评价;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8、公众参与;9、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方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区域的经济发展?

2、项目的施工和营运是否会对周围环境和您的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您的看法?

3、是否同意项目的选址建设?如有反对,请说明您的反对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征求公众意见日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主管环保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上饶县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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