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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钧瑞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火法冶炼渣铜选矿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5-07-31 浏览次数:611 次 【字体:
 

上饶市钧瑞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火法冶炼渣铜选矿厂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枫岭头镇泉塘村。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上饶市钧瑞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火法冶炼渣铜选矿厂新建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上饶市钧瑞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火法冶炼渣铜选矿厂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枫岭头镇泉塘村石塘坳,中心地理坐标为:28°28′33.13″n117°51′35.49″e。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年处理10万吨火法冶炼渣铜选矿厂。项目原料主要来源于上饶市境内的铜冶炼厂产生的火法冶炼渣。项目主要工艺为原料经汽车运至选厂粉矿仓,粉矿仓旁设置露天堆场,露天矿用铲车送至粉矿仓进行二次破碎。破碎后的原料进入磨矿机,采用一段闭路球磨系统,磨矿产品进入浮选系统。浮选工艺为一粗三精二扫,浮选精矿进入沉淀池多级沉淀后至产品库。选矿产生的尾矿经脱水后,堆放于选矿厂东面的尾矿临时堆存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劳动定员50人。

本项目采用国内成熟的先进技术,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均低于国内同类生产企业的平均水平。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含精矿脱水废水和尾矿浆脱水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堆场淋溶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尾矿扬尘,运输扬尘;噪声为破碎机及各种泵类噪声;固废主要为选矿尾矿渣及职工生活垃圾。设计中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确保达标外排,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存在的最大风险为事故情况下废水泄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项目通过优化设计及有效措施,把风险影响降到最小。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破碎车间拟通过采取湿式作业和喷雾洒水措施,经处理后的粉尘可达标排放;尾矿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能有效抑制扬尘产生。原料的运入及精矿、尾矿的外运过程会产生道路扬尘,通过限速、洒水及保护路面整洁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环评建议破碎车间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点。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车间冲洗废水与原料堆场淋溶水分别集中收集沉淀后,最后返回选厂高位水池,不外排。

尾矿浆和精矿进行过滤脱水,过滤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全部返回选厂高位水池综合利用,不外排。高位水池位于选厂西面地势较高处,用一根总管道引至选矿车间,再分成支管到各个用水节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化处理达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下游无名小溪,最后汇入马眼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①项目产生的尾矿暂存于尾矿临时堆场,尾矿临时堆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的第ⅰ类一般固体废物设计、建设和管理。

②原料堆场、选矿车间、尾矿临时堆场、循环水池、事故池及精矿池等采取混凝土硬化防渗处理,确保物液不渗入地下,从而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③废水处理系统土建设施如化粪池、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等均建设成防渗水泥池,池底部做好防渗处理,池底和池壁采用混凝土构筑。使用寿命长的管道输送,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④生产区其他区域(除绿化用地之外)应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实现厂区不裸露土层。

⑤在厂区地下水上游和下游各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控井,认真做好地下水监测。

⑥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管道及防护设施完好,防止污水渗漏造成污染。

通过以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选择高效低噪音设备,并在安装时增加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项目高噪声设备球磨机及破碎机均设置减震垫,且将球磨机及破碎机等设备设置在室内;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在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在风机、泵等处设置隔声罩;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噪声用品;做好厂区周边的绿化,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过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球磨机及破碎机可降噪25db(a)以上,其余设备可降噪20db(a)以上。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本项目距最近敏感目标距离为320m,均大于200m,在2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浮选火法冶炼渣产生的尾矿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设置,采取防雨、防风等措施。尾矿暂存后定期外售给砖厂或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生产中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均较低,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功能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公众调查表明绝大多数被调查公众均支持本项目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饶市钧瑞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拥军        联系电话:13970325833

六、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866517    传真:0791-86866519      e-mail3282642@qq.com

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索取。       (2)查阅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九、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向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为准。

十、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上饶市钧瑞实业有限公司  

                                                     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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